药价“零差率”15天 百姓得实惠12万元
近日,芜湖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全县试点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
据了解,从2010年1月1日起,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在全县19个乡镇卫生院和70多个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率先实行。部分卫生院为方便药价管理,对所有药品均按“零差率”销售,实行“零差率”的品种最多的达526种。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后,药品降价幅度大都在30%左右,降幅最高的达52.86%。实行药价“零差率”政策,对于基本“以药养医”的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影响较大。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1月15日下午五时,全县实行药价“零差率”政策的6所镇中心卫生院和13所卫生分院从2010年1月1日至15日,因执行“零差率”政策所减少的药品收入达12.26万元。换言之,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半个月,试点卫生院共计节省病患者药费12.26万元。
另据了解,芜湖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于2010年1月14日正式启动。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取消“以药补医”,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在此基础上全县将设置6所镇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24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
(芜湖县物价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