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物价局采取八项措施 力保农村价格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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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工作,近日芜湖县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全国物价局长会议精神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安排意见,结合芜湖县实际,采取八项措施,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积极推进全县农村价格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粮食、食用植物油、生猪、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做好价格走势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实施应急价格监测。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强化市场价格检查,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开展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做好各镇政府所在地的超市、连锁店的明码标价工作。三是完善和落实支农惠农的价格政策。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运用价格杠杆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已经取消的涉农收费减免政策,巩固涉农收费清理成果,防止出现新的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四是落实扶持粮食等农产品价格政策。宣传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稻谷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配合县价格部门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配合县价格部门加强生猪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调查,适时建议政府出台生猪生产扶持政策,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落实烤烟价格政策。五是切实加强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全面执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优惠电价政策,规范镇工业集中区自来水建安工程费,严格执行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制度,杜绝擅自提价行为的发生。六是进一步加强镇卫生院和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医疗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落实医改试点政策,巩固医改成果。七是推进涉农价格服务工作。健全和完善农产品价格信息报送制度,利用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价格信息网络、涉农价格公示等平台,加大农产品信息发布力度;继续开展送涉农价格信息到乡村活动。八是继续开展价格调研。组织村级义务监督员,就农民用电、用水方面的价格或收费问题,户籍迁移、入籍方面的收费问题,农民建房、婚姻登记、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方面的问题,农民经商、办企业过程中的收费问题等开展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对策。
芜湖县物价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