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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实行同网同价
发布日期:2010-07-01  浏览次数:123

繁昌县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实行同网同价

 

为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繁昌县物价局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自2010年7月1日起将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价格并轨,统称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2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仍维持1.30元/立方米的价格不变;增设了特种用水(包括洗浴、洗车和工程施工等用水),价格执行3.30元/立方米。该举措不仅简化了我县供水价格分类,保持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稳定,又大幅下调了经营服务用水价格,减轻了服务业的经济负担,同时增设了特种用水,利用价格手段鼓励节约用水。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

繁昌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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