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职责
(市分局)
一、检查分局实行分局长负责制,分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依照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市物价局年度工作部署,拟制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根据上级部署的价格专项检查任务,组织协调全市的专项检查;组织对县安排下查一级工作。
三、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并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市物价局制定的“十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全分局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贯彻落实市物价局有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日常的督促检查,做好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评比工作。
六、主持本分局价格检查案件的集体审理工作。重大案件要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七、定期主持召开分局局务会和全体人员会议。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八、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各县监督检查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